时间:2022/06/09 阅读数: 次
尊敬的用户:
根据《苏州市供水条例》第三十条规定:“供水实行分类水价。根据用水性质分为居民生活用水、非居民生活用水、特种行业用水三类。用户应当按照实际用水量、用水类别及水价,向供水企业交纳水费。”按照“苏价环字〔2017〕40号”文件规定,特种行业是指洗浴、洗车、足浴、啤酒饮料纯净水等高消耗行业用水用户。
若您为特种行业用户或涉及多类别用水(含特种用水的混合用水户),请于2022年6月30日之前携带营业执照、法人身份证,至苏州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营业大厅办理“补交水费”、“变更用水性质”或“分类装表”业务。
苏州市自来水公司营业大厅地址:人民路1098号,营业时间8:30-17:00。
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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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6月2日